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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读《金融科技:变迁与演进》之一:传统金融的困与变(en)

2019-11-04 00:00:00 mimuk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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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变迁与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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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网 主编

引 言

金融科技是什么

文/洪偌馨
金融科技是Financial Technology的中文翻译,简称Fin-Tech,是指传统金融企业利用科技手段推动创新变革、提高效率以及提升用户体验,或者新型创业利用科技手段推出全新的金融产品或商业模式,尤其多指后者。
一家典型的金融科技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通过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推送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技术驱动,比如利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判断、精准营销或者资产配置等,典型例子是利用车载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来提取数据并分别应用于车险和健康险的定价等。
相较于近几年国内兴起的“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从商业模式的涵盖范围来看,二者之间并无太大不同,但是,互联网金融所包含的“技术驱动”的含义没有金融科技那么强。英国剑桥大学互联网金融报告团队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在英国被称为替代金融(Alternative Finance),因其更强调对传统金融的补充和替代,而金融科技则更强调技术对金融创新的推动。
美国金融业解除管制的时间比较早:在1975年实现了证券交易佣金的自由化,1986年实现了利率市场化,1999年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实现了混业经营。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比较早,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相继出现了第一批互联网券商、互联网银行和互联网保险等。
因此,在美国,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基于这个原因他们并不觉得“互联网+金融”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以至于互联网金融或者“Internet Finance”并没有作为一个词在英文的语境中出现。
直到2005年之后,P2P网贷和众筹在美国开始出现,再后来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渐渐被广泛地应用于个人和小企业网络借贷的信用判断和定价,尤其是近两年智能投顾(Robot Advisor)以及类似Kensho这种利用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新一代信息和数据服务公司的崛起,金融科技(FinTech)这个词才开始出现并流传开来。

金融科技的三个阶段

文/周广益
金融科技1.0:金融科技1.0时代又可称作Classical Fin-Tech,即传统金融科技。2013年之前可称为金融科技1.0时代,因为在2013年之前金融虽然与科技紧密结合,但远没有达到现在这样的广泛应用程度。
在金融领域,2013年以后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始大量爆发,包括网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众筹、门户理财等,该年也被普遍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元年”;在科技领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如今已经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科技变革也是方兴未艾。
金融科技1.0的特点表现为传统的金融机构以使用IT技术、自上而下推动、数据封闭为主,科技领先并不能带来大幅的领先优势,并且有很大一部分中小城商行都还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金融科技1.0阶段的代表产业包括软件服务商、硬件服务商、短信、外呼、传统数据(工资单、银行流水、征信)等。此处选择软件服务商、硬件服务商进行介绍,传统金融机构在这两块的投入占整个科技投入的60%以上。
软件服务商:金融软件服务商是指由专业的软件企业运用成熟的IT技术,依照银行的业务及管理要求,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以提升业务处理效率、改进业务流程,实现IT技术对银行决策、管理、业务等方面的支持。
传统金融机构的IT部门通常较少完全独立开展软件产品应用开发业务,大多会与专业的银行软件厂商进行合作开发,以提高管理及开发效率。在二者合作过程中,银行IT部门通常负责项目监督、进程跟踪及业务开展情况的检查,软件供应商的业务团队通常按照银行的各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开发目标负责实施项目各环节的具体开发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
硬件服务商:传统金融机构硬件不仅仅包括服务器,还包括计算机、存储、网络设备、ATM及其他硬件等。
很多传统金融机构还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硬件采购金额占比能达到整个IT预算的50%以上。
金融科技2.0:金融科技2.0时代又可称作Social FinTech,即社会化的金融科技。该阶段由三股力量共同推动,我们通过三个英文单词来解释它。Socialise—以前科技虽然与金融结合较为紧密,但更多是传统金融机构在使用,就算各家银行都推出了网银,但使用频次并不高,随着移动互联的出现,金融科技开始进入千家万户,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是大家出门都不用再携带钱包。Financial—在2013年前后民间金融同时爆发的代表业态有P2P、网贷、理财、众筹、第三方支付、消费金融等,民间金融的爆发同时也为广大百姓普及了一次金融理念,即除了传统银行储蓄贷款之外,还有多样化的投资及筹资渠道。Technology—此处其实技术发生了一个小的范式创新,三股技术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包括MT(Mobile Technology)、CT(Cloud Technology)和DT(Data Technology)。随着移动互联网金融的爆发,手机成为人体另一个“器官”,并且使得获取大数据中的全量数据成为可能,从而让不用面签放款成为可能。云计算大大降低了企业创立的成本,其运算的弹性也让流量峰值算力与常备算力所需的花费大大降低,有效扩展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及上下游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让业务呈指数级增长成为可能。
金融科技2.0的特点表现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引领科技潮流,传统金融机构选择性跟进,自下而上推动(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管理十分扁平)。由于为多家企业服务,出现了一批打通数据的优秀第三方服务公司,当然业务井喷之后也出现了一定的乱象,该阶段整体监管环境较为宽松。
金融科技2.0阶段的代表产业包括风控建模、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风控(黑名单、设备反欺诈、活体识别、位置信息)、在线仲裁、电子签章、聚合客服系统、云计算、网络安全等。在金融科技2.0阶段,金融科技被普遍使用,此处简述两个金融科技企业使用超前于传统金融的产业—大数据风控与云计算。
大数据风控:数据类服务商通过各种手段如爬虫、cookie、设备指纹等,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社交、交易和消费信息来掌握客户的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风控方面有的放矢。
金融科技企业对数据的使用更开放、大胆,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贷前/贷中/贷后,并且成为风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银行限于风控要求、监管要求和可解释性要求等对许多非结构化数据使用相对谨慎。
云计算: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这种模式提供可用、便捷、按需的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这些资源能够被快速提供,且只需投入很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进行很少的交互。
传统金融机构对于云计算的使用相对保守,而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由于都是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不仅经常遇到流量峰值与常规硬件运算能力不匹配的情况,而且也会出现自身的IT管理、安全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所以它们更多地使用云计算服务。
金融科技3.0:金融科技3.0时代又可称作Intelligent FinTech,即智能金融科技。具体来看,在金融方面,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和对金融监管的日益完善,金融行业的经营将以持牌为主。在科技方面,5G、物联网、AI、区块链等也将在基础设施完善之后井喷而至。
5G是物联网也是区块链的基础,5G成熟后许多现在需要大量实时同步数据传输来远程完成的事情都可以快速实现了,物联网的完善将极大推动整个供应链的效率,供应链金融中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可以做到四流合一。而作为一种去中介的新型社会组织方式,区块链被称为“信任机器”,它将极大地改变现在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运作方式。AI技术现阶段的两大瓶颈在于数据不足和算力不足,但随着基础设施的健全,AI技术应用将会迎来爆发期,从而极大地推动金融行业变革。
金融科技3.0的特点表现为:经营智能化(金融作为一个完全数字化的产业,有许多环节都可以使用科技手段替代)、监管智能化(中国的监管现状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分业监管既有历史原因也有IT手段不足、混业监管成本高的原因,随着万物互联人工智能的介入,监管也会迎来一个新的阶段)、大量无法使用新技术的传统金融企业生存艰难。
智能是金融科技3.0阶段的主题,该阶段的代表产业包括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雾计算、VR/AR等。在此先简述两个产业,一个是人工智能,另一个是被预言可以颠覆金融底层的区块链技术。
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够以与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成熟催化了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深度学习在算法上的突破则掀起了人工智能浪潮,使得复杂任务的分类准确率大幅度提升,从而推动了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专家系统等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在某些领域将彻底改变人类目前的生产模式,取代更多人、更多重复性工作,劳动密集型工作将完全由机器人来完成,人力将投向更具价值的事情。对于金融领域,人工智能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1)金融行业服务模式更加个性化、智能化。人工智能技术将大幅改变金融现有格局,使金融服务(银行、保险、理财、借贷、投资等方面)更加个性化和智能化。
2)金融大数据处理能力大幅提升。长期以来,金融行业沉淀了大量数据,通过运用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系统,金融行业有足够多的数据供机器进行学习,并不断完善甚至能够超过人类的知识回答能力,尤其在风险管理与交易这种对复杂数据的处理方面,人工智能的深度神经网络技术的应用将大幅降低人力成本并提升金融风控及业务处理能力,这在实践应用中已经得到了检验。
区块链:学术一点的解释即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简单点说,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存储过程。对区块链的赞誉很多,比如“与互联网同等级的创新”“将重新定义世界”“将带领人类进入价值互联网”等。而在现时,区块链技术还处于早期阶段,能解决的问题确实不多,但已经有一些有意思的案例落地,类似区块链保险、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区块链产品溯源等。虽然区块链技术还没有被广为认可,许多企业还对其持观望态度,但是那些敢于率先运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已经从中看到了区块链的巨大发展潜力,相信假以时日区块链技术会为更多行业所接受,其改变人类生存方式的一面也会日益展露出来。
对金融科技2.0及3.0阶段各细分领域的介绍将在后续章节详细展开。

第一章

传统金融的困与变
近些年,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金融与新科技的融合日益趋深。在这个过程中,一大批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应运而生。这些掌握先进技术的金融科技公司对传统金融机构的龙头地位发起了强烈的冲击,使金融市场的竞争变得愈加激烈。悄然间,转型已成为趋势。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之间的鸿沟正在收窄,二者之间的合作“共生”将使其各自发挥自身优势。西方金融业频频出现的对开放银行(Open Banking)、金融数据共享的讨论也表明:那些故步自封的传统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危机。

传统金融的困境

文/薛洪言,张沛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快速提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的融合步伐不断加快,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金融科技凭借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等优势,逐渐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对传统金融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面对挑战,是坚守传统金融阵地还是积极谋求转型?
一些金融科技领域的专家认为,传统金融机构管理层次过多,流程过于复杂,尾大不掉,难以适应金融科技行业快速、灵活的发展节奏。此外,过于昂贵的技术更新费用更是阻碍了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转型。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加强与金融科技机构的合作将是传统金融机构实现转型的关键。通过交流合作,传统金融机构能够弥补技术方面的短板,同时了解互联网的用户思维模式,实现互联网化转型。此外还有极少数专家坚信,金融科技的强势冲击能够激发出蕴藏在传统金融机构中的“创新基因”,通过内部培养、内部研发等方式,传统金融机构能够依靠自身完成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经济学人》的高级编辑Matthew Bishop在接受Crowdfund Insider的采访时,曾针对当今传统金融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只有极少数的传统金融机构能够成功实现互联网化转型。
近年来,大数据、机器学习、区块链等新兴科技的发展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一大批相关领域的初创公司也应运而生,金融市场的竞争变得愈加激烈。在这个过程中,掌握先进技术的金融科技公司将对传统金融机构的龙头地位发起强烈的冲击。
传统金融机构逐渐意识到其所面临的挑战,并积极谋求转型。传统金融行业所拥有的包括产品种类齐全、风控体系成熟、监管政策完善在内的众多优势能够确保其在短期内仍处于行业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此前长期受到社会资本以及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在面对市场竞争时的应对能力明显不足,此外,业务模式的僵化也导致了其创新能力的低下。因此,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转型是一个极其艰难的过程—只有提高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掌握先进技术,彻底完成从产品思维到用户思维模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互联网化转型。
以传统银行为例,在行业下行周期和新金融业态蓬勃发展的双重影响之下,转型是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明智选择。但转型的方向是什么,终点又在哪里?方向不明,转型就失败了一半。
就目前来看,大型银行的转型方向大致是“线上互联网化+线下网点智能化+走出去+综合经营+交易银行+科技驱动”,几乎每一点都对应一至几个部门;对于中型银行而言,则去掉“走出去”;对于小型银行而言,则再去掉“综合经营”。
大体上看,除了规模的不同,转型方向仍然是趋同的,可见,即便每家银行都能转型成功,结果依旧是同质化的。
问题来了,引致同质化的转型方向真的对吗?
没错,一直以来,银行的经营都没有摆脱同质化,但大家都能和平共处。不过,步入移动互联网和科技驱动的新时期后,基于同质化的和平共处恐怕不行了,根本原因在于线上App代替线下物理网点成为战斗一线。
战斗力再强悍的网点都存在天然的物理边界,而再小的App在互联网上都是无界的,竞争从有界到无界,同质化便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所以,如果转型的结果带来的是同质化,那么转型的方向便是错的。什么才是正确的方向?基于自身禀赋,每家都各不同,这才是理想的状态。但实际上金融产品品种有限,要充分做到差异化并不容易,尤其是数千家机构的差异化,则几乎不可能。
既然未来的市场容不下同质化,数千家机构又不可避免地陷入同质化,这也意味着未来的市场容不下数千家机构。并购重组恐怕会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
对于业内大多数中小型银行而言,若找不到差异化方向,可能或迟或早都会成为被并购的对象;而对于大中型的银行巨头而言,唯有转型一条路可走。
但是,为转型找到方向谈何容易。2016年9月,美国《连线》杂志曾发表文章评价科技巨头的转型之难,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方向问题:“戴尔、EMC、惠普和英特尔近些年学到的教训就是,硬件公司变成软件公司并非易事。但事实上,软件领域的公司也犯了类似的错误—谷歌和微软学到的教训就是软件公司变成硬件公司也并非易事。近几年,谷歌收购了手机厂商摩托罗拉移动,但没过多久就将它转手给了联想。微软则在减记收购回来的诺基亚手机资产。”
未来已来,只是尚未流行。大中型银行转型的方向在哪里?肯定是上述“线上互联网化+线下网点智能化+走出去+综合经营+交易银行+科技驱动”中的一种,具体是哪一种或哪几种的组合,各家银行各有不同。
当然,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把上述所有方向都当作转型的目标,大而全,不聚焦,则等同没有目标,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从目标到落地:执行层面的障碍
即便选择了正确的方向,执行层面也会面临落地的难题。对银行而言,在转型的同时还要稳增长,在决策层,二者同等重要,不能偏废;在执行层,转型很重要,但增长更重要。究其原因,决策层关注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关注发展潜力;而执行层更关注短期绩效,关注考核指标的完成度。
那么转型能否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呢?可以,但权重不能太高。一方面,在短期内,现有业务和旧模式才是增长的源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对于现有业务,一刻也不能放松。另一方面,赋予新模式过高的考核权重,往往欲速不达,容易诱发花样繁多的指标造假,反而打击了踏实发展新业务的分支机构的积极性。
举个简单的例子,若考核指标为直销银行渠道的理财余额,并赋予其很高的指标权重,必然有很多机构动员客户把本应柜台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更换至直销银行渠道,左手倒右手而已。当然,针对考核指标体系,指标制定机构与具体执行机构的博弈则复杂得多。
更根本的一点在于,任何一种转型都不仅是一种经营战略的重新选择,更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涉及资源和权力的重新配置,也会要求文化的重塑,自然会遭遇阻力。
就以银行的互联网化转型为例,前几年一度非常热闹的直销银行部先后沉寂,现在不得不探索设立直销银行独立法人机构。
此外,优秀人才的流出也是一个隐患。近年来媒体多关注银行高管的出走,其实银行基层组织的人才流失同样令人瞩目。在行业下行期,收入、职业空间与压力的不均衡,加上金融科技机构对线下渠道和三四线城市的布局,很多银行基层员工纷纷选择逃离,人才的流失反过来加剧了执行层面的落地难。

“共生”生态

文/夏心愉
作为一个金融记者,最近两三年,脑子常是分裂的。因为经常一边采访传统金融机构(姑且称他们为“阵营A”),一边采访互金公司、FinTech、消费金融公司(称他们为“阵营B”)—两个阵营跟我说的话经常在我的脑子里打架。
当讨论零售端给谁放贷时—
在阵营A,我听到的多数评价逻辑是在申请人里“挑出‘好人’(合格贷款人),给他钱”。除了看抵质押担保,查对方流水、看还款来源也是关键。而在阵营B,听到的多数评价逻辑是在申请人里“挑出‘坏人’,不给他钱”。
抵质押担保在阵营B的话语体系里大概等同于甲骨文,甚至连还款来源都是其次,因为对于数额不大的消费贷,大部分人具备还款能力。基于大数法则,“反欺诈”成为阵营B的风控话语体系。大多数互金平台上70%及以上的借贷损失的根源是诈骗:借款人有钱也不还给你。所以“反欺诈”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坏人”拦住。
找“好人”,阵营A在行;找“坏人”,阵营B在行。
当不良贷款率(简称不良率)上升时—
在阵营A,几批业务做下来发现不良率上升了,他们通常会叫停产品。不良率数据是有隐性红线的,不能超过了红线。而且在阵营A,不良率会直接牵动你的拨备,你要开始计算风险资本占用,阵营A要做的计算题都在这里。
在阵营B,面对不良率上升,他们通常还是会说出四个字—“大数法则”。这不是关于不良率一个数据的静态问题,而是息费带来的利润能容忍多高不良率的动态平衡问题。
如果不良率动态偏高,阵营B首先想到的也不是叫停,而是调整风控参数模型,再运行一遍数据看看。
当要寻找自己的客户时—
在阵营A,他们会思考自己有哪些产品,甚至有的机构还在盘算自己网点的多少,然后给自己最得意的产品贴张海报(虽然海报进化成了电子栏)。但在阵营B,说到获客问题,被提及的往往是“流量”“入口”“场景”等新金融符号。
当面对资金成本时—在阵营A,即便是受到了阵营B中大户的搅局,出现了“储蓄搬家”,监管赋予它的吸收公众存款的职能及其所带来的资金端优势,依然是阵营B所不可匹敌的,当然这也是以A视风控大格局为生命线、各项风险及资本指标都有监管看守为绝对前提的。当下,阵营A中多数公司面对的问题不是钱不够,而是好资产少、风控难、息差波动大。在阵营B,我却经常听到“某个模式跑通了,风控模型成立、可以上量了,但没资金”这样的故事。
至此,AB阵营各自的长短板也就不言自明了。设想一下,如果这些长板共生到一起,会形成怎样的新金融?
最初,AB阵营是分裂的。那个时候,两个阵营之间关系的主框架是竞争—一个谁颠覆谁的叙事框架。不过终究,分裂会变成合作。
大部分的A墨守成规,零售的道路越走越窄,于是他们不得不探出身来看看B;而大部分的B在大浪淘沙里,今天飞云端、明天砸地板地翻腾,监管开始趋严、牌照收紧,原本一些意欲大规模扩张的或是贴着边线前行的套利空间被封堵。
于是,A开始把流量、数据、场景这些关键词放在嘴上,一轮一轮的“三期叠加”阵痛后,A知道该去拥抱B了。而B甚至开始了“去金融化”的过程,一轮一轮洗牌后,以科技和数据之力开始建立以技术输出、企业服务为主的商业模式—这成为不少金融科技公司的终极定位。
从颠覆到合作再到共生,短短几年间,新的金融格局碰撞交汇快得超乎想象。
当五大行相继牵手腾讯、蚂蚁、百度、京东、苏宁,大家意识到,再不跟上时代的变化,就该等着被“降维打击”了。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在谈到相关话题时有如下一段表述:以前金融机构产品的设计、生产、分管、配置、销售完全是在一个机构内部产生和进行的,不管这个机构规模大小,生产的流程是内生的。金融技术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内生的环节,逼迫着把这个内生的环节外生化、社会化、商品化、产业链化。所以,金融技术把这个产业拉长、拉细,使得金融科技企业能够通过专业化和细分市场并入供给链。这个链条产生了一系列变化,具体包括成本的商品化、利润的共享化、风险的共担化、合作的伙伴化。
阵营A有无可比拟的资金优势、品牌优势、合规性和整体上的风险把控;阵营B有基于数据的风控、基于线上流量或场景的获客,且对于A曾经无暇问津的长尾,成熟的B已经有了一套打法。
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之间的鸿沟正在收窄,行业出现专业化的“分工”或许会成为必然趋势。

开放银行

文/蔡凯龙
西方金融业称2018年将是Open Banking—开放银行服务年,并频频对Open Banking展开热烈讨论—那么,Open Banking
从何而来,根源、意义和影响在哪里?
西方金融业静悄悄地发起了这场足以颠覆传统银行模式的革命:金融数据共享,一举把全球金融科技竞争带入下半场。
银行业者惊呼这是银行互联网化后金融业最大的变革;金融科技者激动地称之为继虚拟货币、人工智能之后,金融科技的下一个热点。而以措辞严谨著称的《经济学人》杂志对此毫不吝啬用词,直接描述它为银行业的“地震”。
金融变革来袭,各国如何应对?
英国政府的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CMA)于2016年开始主导Open Banking计划,经过近两年准备,2018年开始在英国各大型银行逐步实现。
2016年欧盟通过PSD2(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 2,支付服务规划2)法令,规定自2018年1月13日起,欧洲银行必须把支付服务和相关客户数据开放给第三方服务商。目前该计划的准备已经到收官阶段。
在美国,因著名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而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于2016年11月就金融数据共享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经过一年的研究后,2017年10月18日CFPB发布金融数据共享的9条指导意见。
澳大利亚于2017年8月发布《Review into Open Banking in Australia(Issue Paper)》长远规划。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等金融强国也都相继推出各自雄心勃勃的金融数据共享战略。
虽然各国对金融数据共享的称谓五花八门、实现的途径不一,但是都有一个核心的理念:通过金融数据共享,推动传统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更深层次地协作和竞争,最终追求用户利益最大化。
建立在金融数据共享基础上的宏伟蓝图已经初具轮廓:未来银行的基本业务可以像乐高积木一样模块化,金融服务可以按需求“拼凑”业务模块,增加服务的弹性和多样化。而银行将成为高度开放共享的金融服务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的关系由竞争转为合作,共同构成共生共存的金融生态圈,就像手机App和手机操作系统一样。
西方国家为什么全力推动金融数据共享,目前它们进展如何?金融数据共享对金融业各方有何影响,有什么成功的案例和挑战?最重要的是,这些振奋人心的金融变革对中国有什么影响和冲击,未来我们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数据共享体系?
数据割裂是全社会的损失
马云先生说:“人类正从IT(Information Technology)时代走向DT(Data Technology)时代。”在DT时代,数据成为最有价值的资产。数据的价值在于关联,但是在现实中,数据大部分是割裂和分散的,金融行业尤为突出。
譬如,你在工商银行有存款,在平安银行贷款买房子,在中信证券公司交易股票,同时还有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个体是金融交易数据的生产者和所有人,而这4家金融机构是数据的保管者。但不同的金融机构造成同一个个体的数据是割裂的。由于数据对机构来说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他们并不会轻易主动对外开放。
金融数据的不开放使各方损失巨大。
对个人来说,最直接的损失是无法轻易对比服务和费用,从而无法选择价廉物美的金融产品。更大的损失在于,个体无法得到全方位金融数据,因此限制了有效资产配置和规划。由于缺少完整全面的数据支持,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投资理财等先进的技术成为摆设。
对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尽管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获得非金融数据,但是这些数据的含金量比不上银行个人金融交易数据的含金量。倘若无法打破银行数据壁垒,金融科技公司将始终处于劣势,其发展必然受到制约。
对银行来说,数据不公开只是对自身业务的一种暂时性保护。这种数据封闭的代价是银行将失去利用共享数据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创新技术的机会,从而很难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在客户对金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科技界巨头跨界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和监管对开放数据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大潮下,闭关自守的银行将失去构筑平台生态圈的机会,路将越走越窄。
对监管来说,金融数据不公开造成了数据孤岛,大大减少了数据的价值,降低了整个社会金融运行的效率并提高了社会成本,同时也助长了因为封闭带来的金融垄断,不利于初创金融企业特别是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
总体说来,金融业的数据共享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
放眼全球,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崛起的时代:阿里巴巴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企业,却没有自己的库存;Airbnb是最大的酒店住宿运营公司,却没有一间自建的客房。还有当时市值最大的苹果公司,其真正的价值在于提供的数字产品平台。这些明星企业无一不是DT时代的领导者,他们通过数据开放共享在平台上打造出生机勃勃的生态圈。
然而至今没有一个开放的金融共享平台出现。
欧洲和美国模式
在全球竞争中,中国的金融科技公司依靠庞大市场和模式创新走在世界前沿。为了给本国的金融科技公司注入新的活力,西方监管走出了两条截然不同的推动金融数据共享之路:欧洲政府主导模式和美国市场主导模式。
英国的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在2016年8月9日发布的一份银行业调查报告中称:客户对银行有很强的黏性和惰性,虽然客户每次更换银行平均能给个人和企业客户分别节省92和80英镑,但是英国每年平均只有3%的个人和4%的企业客户更换银行。调查显示,现有的大银行不想为了客户的利益充分竞争;新的小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发展艰难。而民众却需为此买单:支付更高的费用却没有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
为了让民众受惠于金融科技的创新,也为了让新的小金融服务公司能与大银行公平竞争,CMA主导并推动金融数据共享方案,其核心在于Open Banking,即开放的银行服务计划。CMA认为,Open Banking的关键在于让个人与小企业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商与银行安全地共享数据。这种共享数据的好处直接体现在:个人可以通过简单的统一界面管理所有金融账户,从而更加便捷地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也更加有效地管理资产。CMA规划了一系列改革路线图,要求英国各大银行在2018年逐一落实。
欧盟也有类似英国的战略规划,不过他们先以最基础的支付业作为突破口。根据自2018年1月13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PSD2规定,欧洲银行的支付服务和相关客户数据对客户授权的第三方开放,目的是增强欧盟支付行业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和韩国都加入了英国和欧盟的阵营,采用的都是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动金融数据共享的模式。
而美国走出了一条截然相反、自下而上的市场主导模式之路,其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首先,美国的法律为金融数据共享奠定了基础。2008年金融风暴后的产物之一《多德-弗兰克法案》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出台的一项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其法律条文第1033条明确规定,用户或者用户授权的机构有权获取该用户在金融机构的金融交易数据。虽然该法案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共享用户数据,但是明确表示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有保护用户共享数据的权力。这些规定为美国金融数据共享铺平了道路。
其次,美国的金融市场竞争激烈,金融机构开放程度高。与欧洲金融业由几家大银行占据绝大部分市场相比,美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众多,除了几家知名大银行外,还有大大小小9000多家金融机构。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金融环境中,美国的金融机构都把发展金融科技作为重点。一些有实力的银行主动开发数据接口,转型成为平台型金融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并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从整体上看,美国金融机构相对开放包容,更加愿意主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也更加愿意开放金融数据。
最后,美国金融科技公司整体实力较强。硅谷和纽约孕育出众多充满生命力的金融科技公司,其中一类就是个人财务综合管理服务公司。最典型的代表为Mint公司,它是一家成立10年之久的老牌个人财务管理公司,根据2016年数据,Mint拥有两千多万名用户(每10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有Mint账户)。用户只要授权就可以通过Mint网站实时管理几乎全美个人所有的金融账户:储蓄、房贷、车贷、信用卡、学生贷、退休金和股票等账户。该公司已经同美国99%的金融机构签订数据合作共享协议。通过一站式数据归集,Mint还能提供消费分析、财务规划和账单支付等增值服务,给用户提供极大的便利。除Mint公司之外,Prosper Daily、Yodlee和Penn等多家个人财务综合管理公司也自发地实现了金融数据共享的商业模型。
美国的法律体系、金融市场环境及金融科技公司发展的程度决定了美国主要靠企业之间自下而上自发地参与数据共享。但是缺乏统一监管和规范,也给行业带来了不小的阻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在2017年10月18日提出金融数据共享九条指导意见,全面阐释监管的态度,期望借此引导和促进美国金融数据共享的快速发展。
英国CMA的Open Banking专项报告主席Alasdair Smith在报告发布当天说:“我们今天发布的改革将对未来几年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他有理由这么认为。银行的互联网化只是触及互联网精神的皮毛,金融数据共享和开放才是互联网精神的精髓。共享金融数据的新模式将会给金融服务业带来新一轮的巨变,这些巨变正在渗透行业的方方面面。
有些银行将在巨变中被淘汰。失去客户和数据的垄断优势,银行利润将会受到很大影响。然而,积极拥抱新模式的银行将会转型为金融服务基础平台。成为平台的银行不仅仅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而且可以通过平台上的金融科技公司向客户提供间接服务。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型银行的产品更加丰富,数据的价值将得到提升,因此不仅能留住老客户,还能吸引新客户。凭借金融服务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和金融牌照优势,转型后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变得更加多元,除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收费外,平台服务也有可能成为利润增长点。
以花旗银行为榜样的数家国际大银行,以及以美国中部堪萨斯州CBW为代表的几家社区银行,是银行转型的成功典范。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好处显而易见。金融科技公司通过数据共享,借助银行提供的金融平台服务,不需要金融牌照就可以开展金融服务,同时还能获得大量用户数据,有助于技术优化和用户体验的提升。
各国金融数据共享计划实施结果已经在金融科技公司初显成效。英国推动Open Banking后,掀起金融科技公司的新一轮蓬勃发展浪潮。欧盟的PSD2给欧洲支付也带来百花齐放的格局。而美国的个人理财综合网站,将会在新的数据共享指导意见下更加欣欣向荣。
当然,受益最大的还是用户—金融产品越来越丰富和多样,成本越来越低。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之间的比较一目了然,也更加容易统一管理,不会再有众多账号、记不住的密码和五花八门的密匙等烦恼。智能资产管理门户将成为个人金融活动的唯一入口,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找到了施展的天地。支付、借贷、记账和理财等金融服务与场景无缝连接,融为一体。享用金融服务像使用水和电一样便捷。
就像马云先生在解释IT和DT区别时所说:“IT时代是以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为主,而DT时代,它是以服务大众、激发生产力为主的技术。”金融数据共享符合DT时代用户对金融服务的期望,必将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中国模式?
对目前中国金融业来说,共享金融数据并打造开放金融平台的理念过于超前。中国的银行业还在快速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进程中,盲目、不切实际地生搬硬套西方经验不适合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金融数据共享在国外还属于发展初期,目前对中国银行业几乎没有直接影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高枕无忧而漠不关心。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大环境下,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金融体系,国外金融行业的巨变必然会间接影响到中国。
如果未来中国的银行要追上并赶超国外,走向世界金融舞台中心,那么现在西方的金融数据共享变革就是一个绝佳的学习机会。外国银行积极拥抱数据共享的意识、金融科技公司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数据共享上的技术突破以及国外监管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对中国金融科技巨头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
蚂蚁金服、腾讯财付通、陆金所、百度金融和京东金融等中国金融科技公司巨头们已经走上国际化道路。国外的金融数据共享变革为这些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绝佳的机会。譬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将因欧盟PSD2的实施而从中受益,借此他们可以更加容易地进入欧盟各国的支付市场。
而挑战的一方面来自于国外的科技巨头。由于金融数据的共享和开放,绑在国外科技巨头上的最后一道枷锁已经打开。可以预见,Google、Apple、Facebook和Amazon(即“GAFA”四大巨头)将跨界金融行业,形成对国内“BATJ”强有力的挑战。
中国金融科技业面临的另一方面挑战来自于中国银行业。国外的金融科技公司体量不大,它们是金融数据共享主要的受益方。然而中国的金融科技巨头本身的规模不可小视,并且拥有巨量的客户数据。中国银行业在开放金融数据共享的同时,必然要求中国金融科技公司相应开放自身数据。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是不小的挑战。
基于中国特有的国情和金融环境,在金融数据共享的大潮下,中国走的道路必将有别于欧洲和美国的模式。
金融数据共享势必引发全球金融巨变。变革的浪潮将席卷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和个人。监管也必须相应调整和改变。正因为共享的是最核心的金融数据,牵扯到各方利益,因此金融数据共享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金融数据共享面对的“四座大山”
挑战一:银行的抵制。
银行的利益首当其冲。对银行来说,金融数据共享等于把自己最宝贵的资产拱手相让。在金融科技公司不断蚕食银行业务的大环境下,开放金融数据的直接后果是客户的流失和利润的减少,甚至会面临生存问题。
2016年普华永道咨询公司的一个调查报告指出,在Open Banking的大潮下,以居民为服务对象的银行和支付最有可能受到影响。银行业估算将损失24%的业务。
面对可能产生的严峻后果,很多银行抵制金融数据共享。在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收到的社会意见中,银行和银行协会的代表各自提出了担忧和疑虑:金融科技公司享受大多数据共享的好处,银行为何需要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有些银行规模小,预算有限,而且IT系统老旧,根本无力承担数据共享的负担;一些银行认为数据共享等于主动交出市场和客户控制权,本身对银行来说极其不公平;目前没有统一法规,加上基于用户隐私安全考虑,很多银行认为不应该贸然推进金融数据共享变革。
如何通过设置合理有效的机制,平衡银行的利益,打消其顾虑并调动其积极性,是金融数据共享通往成功路上的最大障碍。
挑战二: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如果说医疗数据代表的是个体的生理特征,那么金融数据则体现的是用户的金融属性。因此金融数据共享和医疗数据共享一样,面临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银行一直是客户信赖的数据保管者,因为银行耗费巨大的财力和人力保障数据与隐私安全,同时面临诸多法律规范。在金融数据共享推进中,监管机构、银行和个人最大的疑虑是:金融科技公司如何保障共享数据的安全和用户隐私?
共享数据的隐私和安全挑战来源于3个方面。首先,基本的安全性,即如何保证在共享过程中数据不会被盗用和篡改,隐私不会被侵犯。其次,使用范围和透明性,即如何保证共享数据只能在客户授权范围和时间内使用;如何用直接明了的方式让用户了解什么数据被共享、谁在使用以及有何风险;用户如何收回共享授权,如何保证收回共享授权后数据真的被共享方永久删除。最后,明确职责,即保证客户在共享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受损后,应该找谁负责,如何补救,以及如果补救处理不当如何申述等。
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在任何行业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金融业的数据直接涉及个人财产,所以这项任务就变得更加重要而且充满挑战。金融数据共享涉及多个企业之间的利益和职权划分,成为参与各方面临的最大难题。
挑战三:公平原则的维护。
共享金融数据的目的在于打破不公平的数据壁垒,可是在打破旧的不公平后,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平。
譬如在推进金融数据共享中,金融科技公司是受益方,而数据接口的技术开发由银行来承担—如何创造机制来打破这种责任和利益不匹配的不公平?又譬如在金融数据共享所倡导的银行转型成为平台生态圈后,必然造成强者恒强、大者越大的格局。大银行更加容易垄断并挤压中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如何在效率和公平上找到合适的平衡?再譬如金融科技公司在使用共享金融数据给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是否也与银行一样受到同样的法律法规监管?如果要在金融数据共享的监管上区别对待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如何把握尺度以杜绝法规的不公平造成的监管套利?
挑战四:模式的选择。
金融数据共享的最终目标是最大化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推动金融数据共享有多种途径。如前文所述,英国和欧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上而下的模式,由政府主导制定政策,银行配合。而美国选择自下而上的模式,由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均衡博弈,以市场机制推动为主、监管为辅。
两种方式各有优劣。自上而下的方式就目前看来实现成果效率高,但是公平性欠缺,同时很容易扼杀商业和技术的创造性,甚至会给一些实力欠缺的银行和机构造成巨大的负担,导致发展不可持续的后果。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倡市场主导,可以激发创新,达到市场各方利益均衡,可是缺乏有效的金融数据共享标准,效率不高;同时离开政府的大力推动,银行开展金融数据共享的积极性不高,因此进展缓慢,也不易保持公平性。
银行的抵制、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保护、公平原则的维护以及实现模式的选择—这些重任如同四座大山压在监管者的肩上。在银行不愿主动变革、金融科技公司和个人势单力薄的境况下,监管者无疑是金融数据共享发展最大的推力。
监管者不仅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维护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力求公平公正,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实现方式。同时监管者还要确保数据共享的标准,统一共享的规范;需要协调监管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政策,如果必要,还需要协助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进行适度调整。这些都非常考验监管者的智慧。
金融科技监管决定金融数据共享模式
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环境成熟度差异大,各国对未来金融的发展都有不同的战略布局,因此对金融科技也采用了相应的监管模式。金融数据共享作为未来银行变革的趋势之一,对其监管方式的选择,不可避免地受到各国金融战略布局尤其是各国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影响。
各国的经验只能参考,无法照搬,最合适的模式只能由自己探索。但是了解各国监管的现状和背后形成原因,有助于我国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数据共享监管体系。
全球金融科技有3种不同的监管模式。
第一类,主动型监管(Active Regulation)。适合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驱动型金融科技发展。
这类国家包括英国、欧盟国家、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它们都有较为发达的金融业,都在打造全球或者地区的金融中心。区别于美国和中国,这些国家既没有技术也没有市场的优势。为了发展金融科技,监管挺身而出成为金融科技主要的引导和推动力量。其中以英国最具代表性。英国致力于把伦敦打造成世界金融中心,因此在监管金融科技上也是推陈出新,不遗余力。“监管沙箱”(Regulatory Sandbox,又译为“监管沙盒”)便是英国推出的创新金融监管的一部分。由于“监管沙箱”松绑了现有金融法规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束缚,促进金融创新的效果明显,因此很多国家纷纷效仿。
第二类,限制性监管(Restricted Regulation)。适合以美国为代表的技术驱动型金融科技的发展。
优秀的人才体制和成熟的资本环境,加上硅谷特有的技术创造力,美国形成了以技术创新为主的金融科技业态。而美国对本国金融科技采用“按部就班”的功能性监管,即无论金融科技以何种形态出现,都会抓住其金融本质,把所涉及的金融业务按照其功能纳入现有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科技公司和金融公司的监管一视同仁,美国这种限制性监管是相对比较严格的。
正因为如此,加上美国银行巨头积极在金融科技上的布局,以“GAFA”为代表的美国众多科技界巨头都未大规模涉入金融领域。美国的金融市场虽然不小,但金融机构服务完善且普及,留给金融科技公司发展的空间并不大。优秀的金融科技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碰到市场体量、金融牌照和数据等方面的瓶颈。这导致美国优秀的金融科技公司众多,却没有出现大型的金融科技“巨无霸”。美国各界也在反思,是否相对严格的监管阻碍了金融科技的创新和成长。因此,监管趋势在逐步调整和松绑,推动金融数据共享就是其中一项举措。
第三类,被动式监管(Passive Regulation)。适合以中国为代表的市场驱动型金融科技的发展。
与美国相反,中国的金融科技以市场和商业模式为驱动。中国的巨大市场需求和有待完善的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给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短短几年内,中国金融科技茁壮成长,已成为全球金融科技的领头羊,在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方面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并孕育出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这样的金融科技“巨无霸”公司。目前中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正在逐步调整,以解决前期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和风险。但是总体上,监管环境仍属于相对宽松。
这三类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对应了各国对金融数据共享的三种不同态度。
首先,主动型监管的国家是全球推动金融数据共享的主力。
英国和欧盟无疑是最积极的推动者。两大标志性政府举措—英国的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的Open Banking改革方案及欧盟的PSD2,规划出未来Open Banking发展的雄伟蓝图。
英国监管当局意识到,虽然给予政策上的松绑,本国金融科技公司的规模还是相对较小。一是因为本国市场不够大,二是传统银行在数据上占据优势并形成壁垒。英国政府率先推行Open Banking战略,决定让数据松绑。英国的财政部早在2015年就成立Open Banking工作小组,联合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研究学者和消费者代表,制定并推出Open Banking标准。CMA在2016年发布Open Banking规划,成立专门委员会,制定未来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最早于2018年实现阶段性成果。英国通过引领全球的Open Banking,进一步强化伦敦的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地位。
欧盟国家尤其是德国一直很重视本国银行数据的共享。2010年德国推出“Open Banking Project”。该计划7年来积累银行开放数据的宝贵经验,也通过开源软件提供众多优秀的银行API(API的全称为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即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指的是一个应用程序的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使外部调用该应用程序时,既无须访问源码也不用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直接按照接口参数调用即可)。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2016年1月推出PSD2,规定自2018年1月13日起,所有在欧盟的支付数据都必须对第三方服务商开放。同时配套的欧盟统一数据保护法案(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也将在2018年5月生效,替换20多年前的过时的数据保护法案,为Open Banking推进提供完善的法规体系。
在英国和欧盟的带动下,许多国家纷纷加入。最积极的非澳大利亚莫属,紧随其后的是新加坡、日本和韩国。
澳大利亚政府在2017年8月发布专项报告《Review into Open Banking in Australia》,详细阐述澳大利亚如何选择最佳的Open Banking模式,在法规上如何调整,以及如何制定相应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作为跟随者,澳大利亚政府强调Open Banking作为开拓性前沿政策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因此密切关注其他国家特别是英国和欧盟在这方面的进展。
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MAS)专门成立金融数据API注册中心,推动各金融机构积极加入数据共享。该中心已经有6大类,134个API接口。花旗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OCBC)和渣打银行是该中心3家主要的数据共享银行。
日本国会在2017年5月26日通过了内阁提出的日本银行法案修正案(又称“金融科技法案”)。该法案重点在于促进日本金融科技发展,其中有专门条款用来鼓励金融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公开API共享数据,让用户能够通过规范的API共享数据渠道,全面地管理跨机构账户信息。
韩国在2016年8月成立了由韩国金融电信清算机构(韩国官方清算组织)和Koscom公司(韩国大型金融IT公司)共同管理的公开API数据平台。该平台有16家银行和25家证券公司加入,同时对包括金融科技公司在内的第三方机构开放,共同推动金融数据共享。
其次,美国暗潮涌动,蓄势待发。
美国监管并没有公开支持金融数据共享,但美国却是金融数据共享最盛行的国家。原因在于《多德-弗兰克法案》为美国金融数据共享奠定了法律基础;美国的金融市场竞争激烈,金融机构相对开放包容,更加愿意主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美国金融科技公司整体实力较强,多家个人综合财务管理公司已经实现了客户金融数据的共享。
由市场推动的美国式自下而上的金融数据共享也有显而易见的弊端: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法律规范,金融科技公司不得不与众多金融机构分别签订数据合作协议,连接不同的数据格式,过程复杂,成本巨大。金融科技公司和大金融机构合作时处于劣势,因为数据源掌握在对方手里。2015年,摩根大通(JP Morgan)和第一资本(Capital One)因为在用户数据安全方面与Mint公司产生分歧,曾一度中断给Mint公司的用户提供数据。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也意识到缺乏具体规范的问题,因此于2016年11月对公众征求意见,引发各界的激烈讨论。针对面临的种种挑战和问题,CFPB在2017年10月推出金融数据共享九大原则,在金融数据共享的获取、范围和使用、监控和知情、授权支付、安全、公开、准确、追责和效率方面,详细阐述了监管的指导意见。
CFPB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倾向于推动金融数据共享,以打破大型金融组织的数据垄断和壁垒。可是偏偏非常不巧,2016年年底美国政局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美国共和党全面主导参众两院。特朗普和共和党极力反对奥巴马时期民主党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上台后多次修改该法案。而CFPB恰恰是该法案的直接产物,因此CFPB的权限存在巨大不确定性。
在如此政局不明朗的过渡期,CFPB并没有全力推动金融数据共享。一方面是因为美国政坛的变化,另一方面也是给美国多点时间观察英国和欧盟推行Open Banking的成效。
在金融数据共享上,英国和欧盟是波涛汹涌,美国是暗潮涌动,而中国却风平浪静。或许中国的时机还未到来。
当今银行业面临的挑战
挑战首先来自客户对银行业越来越高的期望。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客户对银行业提供的金融服务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基本的支付、储蓄和理财,客户需要金融服务在更加便利、快捷和高效的同时成本也更低。客户需要金融服务能结合用户的实用场景,像水和电一样,按需出现。总之,客户期望金融服务能带来个性化和智能化的数字体验。
其次是来自跨界竞争对手的挑战。在数字体验上遥遥领先的,恰恰是对银行业虎视眈眈的跨界竞争对手:科技公司。除了为数众多的小而美的金融科技创新公司外,实力雄厚、既大又全的中外科技业巨头也跨界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美国摩拳擦掌中的“GAFA”和中国早已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BAT”。它们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和用户优势,以及提供极致客户体验的基因。
科技巨头们还有一个“核武器”,那就是它们的平台战略。每个科技巨头都拥有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平台、一个自我演化的生态圈。这些自带流量和客户的科技巨头跨界金融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震撼。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的成功凸显了银行业自身的不足及其面对的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
再次,银行业技术水平落后。如果把科技公司的先进技术比作“飞机大炮”,银行业内部的IT系统只能算“小米加步枪”。银行业现有的IT系统大多建于20世纪中后期,采用的技术和系统构架理念相对陈旧和落伍,造成公司内部数据很难统一,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割裂。加上长期的系统升级和打补丁,银行业IT系统显得异常臃肿,不仅效率低下而且维护成本极高。银行业已经意识到自身IT系统落后的严重性,可是重新构建一个新系统成本极高,风险也不小,尤其会对银行业的稳定性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改变核心IT系统对银行业来说阻力重重。
最后的挑战是来自监管的压力。如果没有监管的驱动,银行业是不会积极主动改变的。银行业有跨界竞争对手梦寐以求的金融牌照和客户交易数据两大法宝。凭借这两大优势,银行业的金融霸主地位很难被撼动。各国监管也都意识到该点:由牌照和数据产生的金融行业壁垒给社会和消费者带来额外的成本,与普惠金融的大趋势格格不入。近几年,各国监管纷纷在金融牌照申请上松绑。在金融相对开放的西方国家,金融科技公司申请金融牌照的案例比比皆是。即便在金融管制相对严格的中国,腾讯的微众银行和阿里的网商银行依然取得了银行牌照。监管已经发出信号:金融牌照不再是银行业的护身符。
然而客户数据依然是银行业的保护伞。客户的金融交易数据仍然牢牢把握在银行业手中而无法开放和共享。如前文所述,各国监管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这一难题:英国的Open Banking、欧盟的PSD2、美国的金融数据共享指导意见,还有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国家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符合各自国情的金融数据开放政策。各国监管把金融数据的“不共享”当作金融垄断的最后一道壁垒。
客户的期望、对手的跨界竞争、自身IT系统的落伍加上监管的驱动,银行业已经被“逼”到了墙角—银行业迫切需要新的商业模式来适应未来金融数据共享时代。
6种变革方式
银行业的变革势在必行,但改变从来都不会一蹴而就。适合银行业的是切合实际并循序渐进的新商业模式,是既能充分利用银行业现有的体系架构又不需要“伤筋动骨”彻底改换底层核心系统的技术改进,是与对手既有竞争也有合作的开放模式。在金融数据共享席卷全球的大潮中,银行业无法置身事外,选择合适的方式参与金融科技的变革是银行业必然的选择。
第一种方式:内部研发和实验室。有研发实力的大银行不惜花重金在自己的研发部门,探索如何利用新技术改造现有的系统、产品和服务。比如汇丰银行(HSBC)研发的人脸识别注册、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推出的智能客服等。除了现有的研发部门,国际大行还设立多个内部实验室,以更好地促进内部创新,比如巴克莱银行的Rise实验室、RBC在硅谷的创新实验室等。内部研发的优点在于可控性强,但缺点是技术创新程度和应用场景范围会受到内部固有的局限。
第二种方式:建立加速器和孵化器。意识到内部研发和实验室这种方式在创新上的局限性,很多银行把目光投向外部。与初创企业合作,帮助孵化早期创新金融科技成为一种共赢的模式。银行业通过加速器和孵化器,可了解第一手的创意和技术,并且获得优先投资优秀初创企业的机会。银行业还能引导初创公司,针对银行业现有的体系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从外部推动银行业的变革。优秀初创企业也能充分利用银行业资金、渠道和应用方面的扶持,得到快速成长。
美国的富国银行(Wells Fargo)、荷兰国际集团(ING)、美国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日本三菱日联金融集团(MUFG)、南非标准银行(Standard Bank)都采用这种模式。其中新加坡星展银行(DBS)设在中国香港的FinTech孵化器成效斐然,在两年内已经成功孵化出17个优秀创新项目。加速器和孵化器模式的优势在于灵活、成本低、创新力强;劣势在于银行对项目控制力不足,早期的项目影响力还不够。
第三种方式:创立全新独立的数字银行品牌。银行业为了适应数字化银行的需要,同时凸显与传统银行的区别,集中银行内创新资源,创立全新且相对独立的数字化银行品牌。比如日本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旗下的Jibun Bank、法国BNP Paribas旗下的Hello Bank、意大利UniCredit金融集团下的Buddybank。
全新独立的数字银行的优点在于:可以集中优势资源,摆脱原有银行体系固有的束缚,同时能给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服务,打造一个全新数字化银行的形象;缺点在于成本高,创新度略显不足。
第四种方式:与大型金融科技公司战略合作。银行业意识到金融科技公司代表的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变革力量,成熟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也是银行业现有客户所需要的,但是通过银行业内部开发显然成本过高。银行业和大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正成为目前的趋势和主流。
我国的工农建交大银行分别与“BATJ”进行战略合作;花旗银行和PayPal、美洲银行和FutureAdvisor(全球知名的智能投顾公司)、富国银行和SigFig(全球知名的智能投顾公司)、英国巴克莱银行和Circle(全球知名支付公司)、摩根大通和TrueCar(在线智能买卖汽车平台)都结成了合作关系。
银行业和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好处立竿见影,可以迅速给银行业现有客户带来全新增值服务和产品;不足之处在于银行业对产品的控制力较弱,并不一定能掌握合作的主动权,同时银行业相应的内部创新会受到抑制。
第五种方式:投资和并购金融科技公司。在投资和并购领域西方银行一直非常活跃,尤其是在对自身行业有深远影响的金融科技领域。很多成长起来的知名金融科技公司,早期都得益于银行的资金扶持。比如西班牙的桑坦德银行投资了Ripple(知名跨国区块链支付公司),摩根斯坦利投资了Affirm(在线消费信贷平台),荷兰银行ABN AMRO投资了Digital Asset Holding(著名分布式账本技术服务公司)。
对于估值合理、成长空间大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金融科技公司,银行业会毫不犹豫地利用自己雄厚的资金优势进行并购。比如高盛并购了Honest Dollar(一家先进的退休资金管理服务公司)、法国的Societe Generale银行并购了TagPay数字银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经常使用的微信二维码扫描也离不开银行资本的支持。南非标准银行2016年收购的FirePay支付公司是二维码扫描技术的先驱和领导者,微信和其他二维码扫描都利用了它提供的服务。
投资和并购的好处在于对公司更多的控制主动权,也更容易融合内部和外部的创新资源,快速地提升数字化金融服务;不过需要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成本不菲。
第六种方式:开放的BaaP金融平台服务模式。除了直接提供服务给客户,银行业通过开放API接口,也提供服务给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从而间接服务客户。银行业转身成为金融服务的基础平台,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关系从竞争变为合作共赢。同传统的软件和计算都转为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SaaS)和云计算一样,银行业变成一个按需配置的金融服务平台(Bank-as-a-Platform,BaaP)或云金融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银行业既能发挥银行品牌、风控和牌照优势,又能充分利用客户数据以及现有的基础设施,加上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给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可以通过平台的服务费,弥补因为开放数据而造成的客户和利润的流失。更加关键的是,银行业不需要对核心系统大动干戈,只需要配置合适的API接口,就能满足共享数据的外部需求,还能有助于内部数据之间的交互,可谓一举多得。
银行业成为BaaP或者云金融平台是最具有竞争力和最有可能与跨界的科技巨头一争高下的模式。
成功转型的银行
监管大力推动金融数据共享,最需要的是银行业的积极配合。有远见的银行早已走在监管的前面,投入金融数据共享的变革大潮中。
1.花旗银行是国际大银行积极拥抱金融数据共享的典范
作为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国际大行,花旗银行对金融科技显示出了灵活进取的积极一面。2015年花旗银行专门成立Citi FinTech部门,大力推进Citi孵化器,并于2017年举办花旗香港金融科技大奖赛(Citi HK FinTech Challenge 2017),以及成立专门的风投基金Citi Venture,积极投资金融科技创新公司。花旗在5年内投了8大类23家知名金融科技创新公司,其中包括R3、DAH、Kensho、Betterment、Plaid和Chain这些大名鼎鼎的金融科技公司。正因如此,在CB Insights根据金融科技分类投资评出的美国十大银行中,花旗银行占据榜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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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花旗力推与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创造了新词“Fin-tergrate”(FinTech Intergrate),意为与金融科技公司融合。2017年花旗与大牌在线支付公司PayPal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花旗和PayPal的用户可以相互使用对方网络,实现强强联手。
花旗在开放API和推动Open Banking上也是不遗余力。2016年11月,花旗在全球推出Citi开发者中心,开放包括用户账户、授权、转账、信用卡、花旗点数等7大类API。开发者既能方便快捷地搭积木般使用花旗的API模块“拼凑”出想要的金融应用程序,还能使用花旗的海量数据。借助于花旗的全球影响力及其API的开放性,Citi开发者中心在短短一个月内吸引了1500位开发者。
花旗Citi FinTech应用开发服务的负责人Abhijit Bhatta-
charya说:“Open Banking对花旗来说,就是让更多的外部机构和个人使用花旗的API,让他们使用我们花旗的金融服务。”
花旗代表的是像摩根大通、巴克莱、星展、汇丰等这些积极推动FinTech,拥抱金融数据共享的国际大银行。
2.BBVA是区域性银行积极转型升级的代表
BBVA是一家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西班牙大银行,这家银行在2015年就开始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并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和收购创新互联网移动银行以弥补自身的不足。BBVA在先后3年内以1.7亿美元收购了Simple(美国一家手机移动银行)、1亿美元收购Holvi(芬兰一家在线银行)、1.1亿美元收购Atom(英国第一家手机移动银行)。
BBVA的转型并不仅限于并购,它雄心勃勃地把自己打造成为一家BaaP平台型银行。2017年5月,在经过一年测试后,BBVA开放了它的8大类API,成为全球第一家以商业化运作开放API的银行,实现了BaaP的转型。任何用户都可以调用和开发其API,根据使用服务和数据情况付费。比如在线电商,可以在用户购买电器的支付界面调用BBVA的借款API,方便地使用BBVA的借款服务,如果恰巧用户是BBVA现有客户,BBVA还能在用户授权下调用客户数据以提供更加精准的贷款方案。对于全部过程,电商只要根据服务和数据支付少许费用即可。
BBVA的全球客户解决方案主管Derek White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通过商业化方式开放数据和服务,真正意义上实现了Open Banking,不仅仅提早符合欧盟的PSD2规范,而且抢先成为数字化体验的最佳平台。”BBVA的战略非常明显:既然金融数据共享势不可挡,为什么不先发制人、抢尽先机呢?
紧跟在BBVA后面的是美国的Bancorp和德国的Fidor银行,它们都是地区性银行,都在借金融数据共享的大潮积极转型成为银行服务平台。
3.CBW是社区小银行锐意进取的楷模
CBW的全称为Citizen Bank of Weir。在2009年之前,这是一家毫不起眼、坐落于美国中部堪萨斯州的小镇、有124年历史的社区小银行。2009年Weir小镇仅有661个人,而CBW当时的资产规模仅为700万美元。就是这么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微社区银行,经过8年的华丽转型,如今成为美国银行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也是众多金融科技公司竞相追逐的合作对象。
CBW的转机发生在2009年。由于受到2008年金融风暴的打击,CBW开始资不抵债,美国监管勒令其停业关闭。离开硅谷搬到堪萨斯州的前Google工程师Suresh和他的太太买下了这家银行,并开始对CBW进行彻底的改造,使其焕然一新。Suresh把科技业的创新精神灌注到这家银行,不仅把高效的数字化手段运用在银行内部运营上,而且对外开发出500多个API接口以便合作伙伴使用CBW的服务和数据,全力把CBW打造成为服务金融科技公司的全新数字银行平台,成为美国本土第一家实现Open Banking的银行。
在Suresh的经营下,CBW脱胎换骨,成为美国最具有科技创新精神的银行,并多次被权威机构评为“全美最创新的社区银行”。
CBW的优势在于它既有银行全牌照,又小且灵活,开放且勇于创新,这与大银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众多知名金融科技公司,比如Moven(美国著名手机银行)、Ripple Lab(全球著名区块链跨境支付公司)、都抢着成为CBW的合作伙伴。银行平台服务一跃成为CBW的重要收入来源。
类似CBW的还有德国的SolarisBank,它们体现了小银行在转型大潮中锐意进取的精神。
从国际大银行花旗银行,到地区性银行BBVA,再到社区小银行CBW,它们站在金融数据共享大潮上,把故步自封的对手远远抛在脑后,成为引领银行未来转型之路的弄潮儿。
不开放的银行,未来岌岌可危。

IEX:对抗传统交易所的实践

文/刘颖格
Investors Exchange(IEX),一个旨在创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交易所,成立于2013年。自2006年开始,股市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投资者的成交价总会轻微地高于市场价。被迫支付的高价主要源于高频交易的存在,这便是IEX成立的背景。IEX通过对每笔订单施加350微秒的延迟,打击了高频策略对市场的操纵。
如果脱离高频交易的背景谈论IEX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需要对美国的交易制度和高频交易策略进行一个背景补充。
美国市场交易概况
1.交易机制
不同于中国的交易所现状,美国股票交易市场十分复杂,上图显示了2009年9月统计的美国交易股票的交易份额占比,经过SEC注册的交易所的交易份额仅占总份额的64%。其中,主流交易所有三家:纽交所、NASDAQ和BATS。除此之外,还有ECN(另类交易所的一种,同交易所提供的服务类似,但不具备交易所地位的电子网络集中竞价服务提供商)和暗池(同样属于另类交易所,目的是尽量服务机构投资者对于大量股票的交易的匿名性和流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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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多数通过经纪商下单,美国的股票经纪商可分为零售经纪商和机构经纪商。经纪商按照一定的路由策略将投资者的订单发往不同的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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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所如何连接
美国交易所众多,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在众多的交易所之间建立合适的连接通道,如何保证股票交易的流动性和价格透明度?为了防止全国股票交易市场过于碎片化,美国SEC在2005年通过了NMS法案,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性交易市场,法案制定了一系列要求,包括要求投资者的订单能得到最优执行。这是通过全国交易所的统一市场数据和经纪商的路由策略的设计来实现的。
NMS法案要求所有注册交易所和满足一定交易额度的机构须提供最优报价信息,并将统一的报价信息发送给全国的三家网络。同时,经纪商的路由策略也给市场提供了极大的流动性,每个经纪商都在最优执行用户要求的基础上设计了自己的路由策略,如实时的“热点地图”来考虑该时期不同交易场所的流动性。对于机构投资者的订单,很多经纪商还采取了“智能路由策略”,利用复杂的算法将大订单拆分成小订单并发送给不同的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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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市场结构和统一市场报价数据的传递方式,促使了高频交易的诞生。
高频交易是什么
对于高频交易,学术界和业界一直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SEC发布的一份报告定义,一个高频交易系统应具备几大特征:①使用超高速和复杂的计算机程序下单;②使用交易所提供的co-location和直接提供数据的服务;③平均每次持仓时间极短;④大量发送和取消委托订单;⑤不持仓过夜。
1.高频交易策略分类
报告也将高频交易的策略进行了分类:
1)Passive Market Making(被动做市策略)。高频交易公司在此充当做市商的角色,为投资者报价,以Bid买入,Ask卖出。利用买卖差价盈利。另一部分盈利来源是做够一定的交易量后交易所的返佣(rebate)。
2)Arbitrage(套利交易策略):利用不同品种间的价差进行套利。这种机会越来越小,稍纵即逝,需要利用高频技术的速度优势。
3)Structural(结构性策略):利用市场结构的弱点获利。例如通过co-location或者是交易所提供的独立数据来获得相对的信息优势,从而在取得“过时报价”的市场参与者身上获利。这种策略引起的争议较大,也正是IEX成立的初衷。
4)Directional(方向性策略):即趋势交易。高频交易者主要通过比K线时间级别更短的Order Book event来判断大订单的动向,并采取跟随的策略。
高频交易者的工具主要有两种:co-location和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co-location是指交易中心允许高频交易者将其服务器设置在交易中心的匹配引擎附近以产生物理上的距离优势,加快高频交易商的订单执行。而同上文提到的,交易中心除去将内部的统一报价信息发布到全国网络之外,也可出售给其他机构。这种co-location的方式和提前获得交易中心的数据给予高频交易者相对于其他交易者的信息优势,是高频交易者的重要获利手段。
2.一种有争议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Scalping)
由于不同经纪商的智能路由策略的存在,机构投资者的大订单通常要发给多个交易所。但是,发往各个交易所所需时间不同,这其中轻微的延迟给予具备技术手段的高频交易探测投资人交易意图的机会—通过提前在A交易所获知投资者交易信息,在B交易所迅速买入股票,再转手以稍高的价格卖给投资者,即利用不同交易所的价差赚钱。
为了保证交易公平,IEX做了什么
IEX创始人胜山(Katsuyama)原先是加拿大皇家银行的员工,是股票交易团队的管理者,为银行的客户提供经纪服务。
自2006年起,胜山发现每当他以比如20美元卖出股票时,价格就从屏幕上消失了,自己会被迫以更差的价格成交。胜山对此十分困惑,他和团队花了近三年的时间调查和研究这个现象,结论是:有人利用速度优势抢先买了单子,再转手卖出。在拜访了500多位专业投资者之后,胜山发现这些管理着数万亿资产的投资者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后来,胜山的团队逐渐完善了反高频策略的技术,并萌生了成立交易所的想法。
1.如何保证公平—350微秒的延迟
各个交易所的业务都相似,IEX主要的技术创新是在自己的交易机房前设置了38英里的光线线圈,可最大增加700微秒的延迟。IEX将其命名为“Speed Bump”,使得每笔订单的发送和到达不同交易所延迟了350微秒。
此外,IEX还不允许高频交易者建立co-location,也不出售交易数据,同样防止了高频交易者获取信息优势的机会。
IEX认为,延迟350微秒就足够保证公平的状态,而无论交易者距IEX地理位置的远近。其他保证公平环境的措施包括:对买卖双方都收取每股0.0009美元、减少单子种类、确保客户在同一时间接收到价格数据等。通过IEX下单,可以避免受高频交易者的套利交易策略的影响。
截至2018年11月,IEX拥有2.789%的市场份额,匹配交易量达254?799?020美元。
2.IEX的特点
IEX的设计者认为,IEX的机制可以避免目前市场上的冲突。
首先,不同于BATS,IEX的所有者不是经纪人,这样就有效避免了交易者和经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次,IEX只杜绝利用Structural策略来获利的高频交易者,对于使用Passive Market Making策略的经纪商来说,同样可以使用IEX。最后,IEX是一个公平的市场。IEX不付回扣,而是双向收费,这样更能专注于投资者。IEX吸引的是最末端的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的订单,而不是只从短期中介机构处获取利益。
3.IEX的争议
IEX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了SEC审核并成为正式的交易所。在此之前,IEX是作为另类交易所(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的一种—暗池在运营着。随着IEX成为正式交易所,有市场人士认为,IEX很难达到纽交所或纳斯达克的规模。IEX独特的减速带延迟交易的模型能够吸引一些大投资者如对冲基金、共同基金或养老基金,但有些经纪人认为这种延迟模型也会限制IEX的发展,因为有些电子交易商依赖于更新或者撤单的速度,则不会选择IEX。同时,延迟订单可能与SEC关于订单优先执行的相关条例冲突。且需要指出的是SEC还允许其他交易所开展减速带的业务,如果其他交易所也复制这个结构,那么IEX也会受到冲击。
IEX对此的解释是,IEX符合SEC关于最长延迟时间的规定,这种延迟不会影响市场质量,所以即使有350微秒的延迟,IEX仍然与其他交易所一致。350微秒,也就是千分之一眨眼的时间。除了高频交易者,任何其他交易者都不会受到影响。因此,这种延迟策略影响的只是市场中的一个小团体。
IEX的运营模式本质是杜绝了高频交易者利用相对优势可能获利的空间,而IEX的设计机制也是为了吸引长期投资者。对于市场而言,IEX是美国众多交易所中新增加的一个,是一个新的选择。未来IEX能否不利用co-location和出售数据,且不以返佣的营利方式来撼动NASDAQ和NYSE的市场地位?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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